

2014年10月11日至12日兰州分院组织专家组对我所2013年修缮项目“沙坡头站科研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奈曼站科研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皋兰站科研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进行了验收,验收组在听取了我所建设项目总结报告后,分成档案验收专业组、财务验收专业组、建安验收专业组、使用与管理验收专业组分别对3个修缮项目的档案、财务、建安、使用与管理进行了验收。
经过现场检查及资料检查,验收组一致认为:建设单位已按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较好地执行了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项目财务核算符合《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中国科学院修缮购置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和《中国科学院修缮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支付手续齐全。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编制符合国家规定。
同意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