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究所仪器设备及大宗耗材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科寒旱发国资字[2011]12号)文件要求以及《中科院寒旱所关于规范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的通知》、条件保障与财务局资产财务处《关于报送2016年批量集中采购计划的紧急通知》精神,为做好2016年度仪器设备、耗材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低于5万元的仪器设备(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除外)、低于2万元耗材的采购由各课题组根据科研计划、项目预算自行采购。
2-5万元的化学试剂、2-10万元的大宗耗材需要填写《课题购置科研仪器(设备)及大宗耗材申请表》,经各部门签字审批同意后,各课题组可根据项目预算自行采购。
二、高于5万元低于50万元的仪器设备、高于5万元的化学试剂、高于10万元的大宗耗材需要填写《课题购置科研仪器(设备)及大宗耗材申请表》,经各部门签字审批同意后由国资处组织采购。
国资处将在3-11月根据课题需要进行统一招标,招标采购通知在所网站发布,请采购人注意通知信息。招标公告时间一般不少于20日,同时国资处要对采购设备的指标进行核实、联系供应商,编制招标文件等,因此希望课题组根据年度项目预算尽早将申请表提交国资处。
三、高于50万元的大型仪器设备需要填写《课题购置科研仪器(设备)及大宗耗材申请表》,经各部门签字审批同意后由国资处委托招标公司进行采购。
2016年将在4月、8月、11月组织3次公开招标。由于是大型设备,部分还有特殊要求,生产周期长,因此希望课题组尽可能在3月底以前提交申请表,尤其是修购专项等本年度需要完成的项目。
四、对于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采购项目,必须执行政府采购的规定程序。
1、台式计算机:严格按照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进行采购。国资处已按照往年需求事先分批进行采购,需要的人员须到国资处填写申请表认领。为满足科研、测绘等特殊工作需求,财政部今年对台式计算机在现行的批量采购基本配置标准中增加了高性能计算机,仅供科研、技术人员选择,机关人员不得选择,我们也少量采购了几台供科研人员选择;
2、便携式计算机:严格按照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进行采购。同样我们事先进行了少量采购,需要的人员到国资处填写申请表认领。对副研以上部分科研人员因批量采购基本配置标准不能满足科研工作特殊要求的,可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不能满足的原因,由国资处审批同意后,采用协议供货方式采购;
3、打印机、复印机、空调机、服务器、传真机、扫描仪:均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范围,需要的人员先提出申请,由国资处按照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进行采购。
4、计算机消耗材料:各课题组可根据项目预算采用协议供货方式直接在协议供货商处采购。
5、经过公开招标中标的协议供货商名称和联系方式为:
甘肃世纪展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翟华玲 13893304352
兰州世纪长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李晓东 13893283887
由各课题组根据服务、价格等自行选择供货商。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3月2日